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利府办发〔2009〕64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利州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广元市利州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网络,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体系,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18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09〕7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
坚持以搭建方便基层群众、服务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事平台为目标,结合灾后重建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本辖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区发改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和审定项目及资金整合投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乡镇(街道)建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广元市利州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广元市利州区××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站长由村(社区)主任兼任,副站长由村(社区)会计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1-2名专职管理人员。
三、建设内容
(一)办公场地。便民服务中心原则上应建在乡镇(街道)政府办公楼一楼或附近临街面一楼,实行开放式集中办公,服务大厅场地面积在200㎡左右,凡有重建的村(社区)必须在一楼建设40㎡的便民服务代办站。凡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办公楼纳入灾后重建的必须在一楼设置便民服务中心。
(二)进驻项目。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保障、民政、计生、国土、新农合、村建、农业、林业、司法、综合服务等窗口(乡镇机构改革后,根据机改情况作适当调整),有条件的还可根据实际将其他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信访接待室,实行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最大限度地解决好基层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
(三)设施设备。
1.标牌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标牌统一按白底红字、黑体字制作,中英文对照,在办公场地正面显著位置横排固定,大小规格与场地面积协调。
2.柜台设置。统一为高80
3.窗口吊牌。窗口吊牌用蓝底白字、宋体字制作,统一悬挂,公布单位名称、主要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电话。
4.人员胸牌。窗口工作人员统一佩证上岗,工作牌用白底蓝字、宋体字制作,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姓名、职务、2寸免冠彩照。
5.办公设施配置。配置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以及其它便民服务设施。
6.政务公示栏。在醒目位置设置服务项目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进驻单位名称、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投诉电话等,同时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告示栏。
四、建设步骤
(一)第一批建设重点。宝轮镇、三堆镇、金洞乡、盘龙镇、大石镇、荣山镇、嘉陵街道、东坝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在2010年5月底前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二)第二批建设重点。赤化镇、工农镇、龙潭乡,雪峰街道、上西街道、河西街道、回龙河街道、南河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三)第三批建设重点。白朝乡、杨家岩街道等2个乡镇(街道)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便民服务站建设。全区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的建设应与基层政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逐步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运行管理
(一)项目办理方式。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类服务事项按即办件、联办件、承诺件、代理件、补办件和退回件进行分类办理。实行即办件即收即办,当场办结;联办件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协同相关窗口联合办理;承诺件依法承诺时限,出具受理通知书并按期办结;代理件窗口受理,专人按期代办;补办件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材料;退回件及时答复,出具退回通知书并注明退件原因。
(二)窗口人员管理。各乡镇(街道)要选好窗口工作人员,把政策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业务素质较好的人员选派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对各类服务项目进行整合,安排专人负责窗口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AB岗位工作制,确保窗口不能缺岗。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要确定相对固定的人员落实代办服务工作,确保群众随到随办。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以便民服务中心考核为主,考核结果直接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制度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1.落实首问责任制。群众咨询或办理业务时,第一个被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职责不论与群众所办事项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要按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求,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交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关服务窗口咨询或办理业务。
2.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窗口应作出明确承诺,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实行责任追究制。窗口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办事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应于责任追究。
4.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制定配套制度,规范运作流程,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廉洁、高效,有序运行。应主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责任追究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制度》等。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现时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快实施。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是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 便民服务代办站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辖区内村(社区) 便民服务代办站的建设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要认真谋划,科学设置,规范建设,加快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建设方案的审核修订工作。区效能办和区行政效能投诉与监察中心要加强效能监督,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街道)实施责任追究,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区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研究,最大限度的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直接受理、办理。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切实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的组织、规划和建设工作。区目标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确保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元市利州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牌样式图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伍荣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建强 区政府副区长
梁 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成 员:赵生林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惠民帮扶中心主任
权友明 区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郑启洪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 剑 区财政局局长
陈贵虎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碧森 区人事局局长
朱明弟 区司法局局长
杨文学 区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姚文辉 区水务局长
向茂才 区林业局局长
李勇东 区农业局局长
刘志荣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杨 斌 区法制办主任
张 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生林同志兼任,权友明、王镜云、张菱三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题词:行政事务 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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